央行外汇局长:4外银处分书上周五已送出 明天生效「不溯及既往」!

▲央行外汇局长蔡烱民。(资料照/记者陈心怡摄)

记者吴佳颖台北报导

央行今天针对粮商炒汇案祭出严厉惩处,包括德意志安智澳盛花旗等4家外商银行台分行,都遭到裁罚,央行外汇局长蔡烱民向《ETtoday新闻云》记者表示,上周五(5日)下午已经送出处分书,受惩处的4家外商银行应该已经收到,不过惩处「不溯及既往」,若银行客户事前已与银行交易,远期外汇到期时,仍可如期按约交割。

蔡炯民说,相关的惩处,都将自明天(2月8日)起生效。至于4家外商银行有没有跟央行说明沟通?裁罚是否可能因外商银行改善动作而提前取消?蔡炯民都没有多做说明,只表示央行新闻稿上都有详细说明。

央行今天发布的新闻稿指出,本案6家外商银行在台分(子)行,违反本行新台币远期外汇「实需原则」之相关规定,其中2家于本行专案检查前,因内部覆审发现往来粮商公司财报业务情况异常,已主动停止与其承作交易,嗣后并积极处理结清未到期部位,爰本行于上(109)年11月间已处理结案

至于其他4家银行,经审酌其违规情节,亦于2月5日予以核处(2月8日生效)

一、 德商德意志银行台北分行:废止新台币远期外汇(DF)及无本金交割新台币远期外汇交易(NDF)许可,并停止办理所有涉及汇率之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2年。

二、 荷兰商安智银行及澳商澳盛银行台北分行:停止办理新台币远期外汇(DF)及无本金交割新台币远期外汇交易(NDF) 9个月。

三、 花旗(台湾)银行:停止办理新台币远期外汇交易(DF)2个月。

其中,德意志银行台北分行遭废止新台币远期外汇(DF)及无本金交割新台币远期外汇交易(NDF)许可,并停止办理所有涉及汇率之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2年,是被惩处最重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