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单写「妈妈是婊子」部基遭罚6万 卫生局:未改善最重停业处分

基隆上月有一位李姓女子带6岁儿子到卫福部基隆医院看诊,没想到儿子药单上的过敏史竟标注「妈妈是婊子!」。基隆市卫生局对部基裁罚6万元,并要求改善相关作业。(本报资料照)

日前卫生福利部基隆医院发生民众药单栏位出现不雅文字事件,基隆市卫生局得知后要求部基尽速调查,确认「凶手」是有权限的药剂师。卫生局认定部基违反《医疗法》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制作及管理办法》,共计裁罚6万元,并要求积极改善,否则将连续加重处罚,最重可处1个月以上1年以下之停业处分。部基则回应虚心接受,并加强人员管理,守护民众健康。

基隆近日有一位李姓女子带6岁儿子到卫福部基隆医院看诊,没想到儿子药单上的过敏史竟标注「妈妈是婊子!」,让她相当纳闷贴上社群。部基上月26日公布内部调查结果,该案为院内药剂师工作压力与心情不佳所为,并已辞职,对李女造成困扰,医院3次致电表达歉意。

卫生局长张贤政指出,部基在基隆市应是健康守护者,在民众就医安全和医疗品质有重要角色定位,医院的管理责任更重于个别医事人员,惟有医院确保所属医事人员妥善执行医疗业务,及确保资讯系统安全,才能确保高品质且安全的医疗,任何类型管理疏失都会让民众对于该院整体医疗品质有疑虑。

卫生局表示,近日收到医院回复事件调查结果,认定医院除对所属医事人员管理有疏失之外,对于医院病历资讯系统安全管理机制也有重大疏漏,因人员管理及系统管理有疏失,以致员工可随意填入不适当内容,已违反《医疗法》第57条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制作及管理办法》第3条之规定,分别裁罚5万与1万元罚锾,两项裁罚共计6万元。

卫生局强调,将继续督导并复查该院的管理改善作为,若未改善将连续并加重处罚,违反《医疗法》第57条最重会处以25万罚缓,违反《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制作及管理办法》第3条最重会处以5万罚缓,若限期改善届期仍未改善,将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业处分。

部基则回应,针对该事件有召开考绩委员会针对涉案人员进行惩处,因造成病人家属困扰、社会观感不佳,损及医院形象,经考绩委员决议予以一次记二大过;涉案人员亦主动提出辞呈并已离职。

对于惩处部分,部基回应责无旁贷、虚心接受。日后除加强人员管理、伦理道德规范,亦请单位主管应多加关怀同仁身心状况,若同仁有需协助时都可向主管或人事室等单位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