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摸一下胸部! 假释狼租屋劫财色求重刑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假释出狱的陈姓男子涉嫌佯称租屋,趁机以胶布蒙住女房东的眼、嘴及四肢,无视女方哀求说「难道你都没有妻女?」仍予以猥亵胸部、搜刮财物板桥地检署2日将陈男起诉,求刑11年。

起诉书指出,陈姓男子在民国82年间因惩治盗匪条例案件遭判无期徒刑确定,96年间获假释出狱。今年9月间,陈男在新北巿中和地区看见出租店广告后,多次勘查现场周围情形,在10月1日上午8时许,打电给女房东佯称欲租店面要做汽车零件销售,并约好1个小时见面看屋。

陈男赴约看屋,随身带腰包,内有胶布、美工刀手套犯案工具,走到在最里面的房间时,假藉房间窗帘瑕疵,把女房东骗到房里,从后方熊抱摀住女房东嘴巴并喝令不准叫出声音扬言只是要钱而已,不会伤害人,再以胶布蒙住女房东的眼、嘴及四肢后,走到大厅关闭铁卷门

陈男折返回房间时发现女房东在挣脱,立即将胶布重新捆绑,女方哀求说,「难道你都没有妻女吗?」陈男答称,「不要啰唆,再啰唆我就将你性侵」等语并割破女方衣物,猥亵胸部、搜刮财物后离开,女房东自行脱困后报警处理,警方循线拘提陈男。

检方侦办时,陈男供称是不小心碰到被害人胸部,被害人指证当时陈男有说,「要摸一下你的胸部」。板桥地检署今天侦结,检察官认定陈男犯案明确,审酌他在假释期间再犯重罪,且犯行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重大伤害及阴影,依强盗及强制猥亵等罪嫌将他起诉,建请法院量处1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