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摇哥」强制送医案 法官裁定打脸:程序不合法

网友1日晚间目击摇摇哥已回到政大校园附近。(图/网友叶奕麟提供,请勿随意翻拍,以免侵权。)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政大「摇摇哥」丁男警方北市卫生局强制送医,引起社会各界议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2日下午裁定,根据证词难以断定摇摇哥是否有伤人或伤害自己的疑虑,但强制送医明显违反当事人意愿,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在程序上有瑕疵应立即释放,且卫生局不得声明不服。

摇摇哥上月31日遭北市卫生局人员员警强制送医,虽然曾经同意接受治疗,但昨日(1日)在北市联医松德院区与法官视讯时表明,自己没有伤人也不想住院,随即在当日晚间7时许出院返家。

▲政大学生也纷纷站出来声援摇摇哥,「他就像个大孩子。」

虽然卫生局强调是经由专业人员评估才会这么做,但台北地院2日下午裁定,根据相关人士的证词,实在难以断定摇摇哥是否有伤人或伤害自己的疑虑,不过,他应讯时表明自己不想住院,相关单位却违反他的意愿强制送医,此举不符合精神卫生法第32条规定,在程序上有瑕疵应该立即释放,且卫生局不得对此声明不服。

此外,摇摇哥的邻居曾表示,他虽然外表看起来可能会让人害怕,但只是有时候又跳又摇或比手画脚,动作大会吓到人之外,平常就只是单纯在附近走动,20几年来都没有伤害过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