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最后一名 竟被颁发「王八奖」

▲可怜的经理,因为部门业绩排名倒数第一,被逼着穿「王八背心。(图/取自新浪微博,以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职场竞争竟是这么激烈!新浪微博22日有人吐槽,「业绩差,领导就给你发奖!看清楚,不是做乌龟就是做王八!发锦旗,还让你穿上『乌龟』或者『王八』的外套!」并附上挂在墙上的「王八奖」锦旗,和一名男子穿着「王八」字样黄色背心。

工人日报》26日报导,PO文的微博博主透露,中国联通桂林公司(桂林联通)半个月前出了一套激励员工的新规定,其中一条是──每季度业绩考核排名倒数的三个部门,分别获颁「王八奖」、「乌龟奖」、「蜗牛奖」字样的锦旗,部门经理则在上班期间穿上印有「王八」等字样的背心。

这名博主认为,「乌龟」、「蜗牛」还可以勉强接受,但是「王八」绝对是侮辱,公司还规定「穿黄背心的,必须穿着上班,不穿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人民币,约台币2349元)。」

桂林联通总经理刘忠志受访时表示,并不想侮辱员工人格,「只是考虑欠周全,以致用词不当。」另外,跑得快就有奖励,该公司还设置了「金鸡奖」、「金兔奖」、「金猴奖」等,至于罚金部分没有强制性,最后也都取消。

《工人日报》指出,依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张艳琼也指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38条第2款,企业应向职工公开奖惩情况理由,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职工可以不同意公司有这样的激励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