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抵用券回收不到三成 沈荣津:需有消费、有核销才能统计

经济部沈荣津。(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李瑞瑾台北报导

夜市抵用上路至今已1个多月,目前发出182万张,但只回收了47万张,使用率不到三成,经济部长沈荣津今(29)日对此表示,除了要有消费之外,还需要去核销现金,「可能是人家就已经有消费,但还没核销换现金回来」。

沈荣津说明,夜市抵用券发出是发给旅宿业者,但旅宿业者是需要有人住宿,才能将券发给消费者;消费者也必须要到夜市使用抵用券,使用完后才会由摊商拿至夜市自治会换成现金,因此必须要有消费并核销才能够有使用统计。

沈荣津说,这部分会请中办同仁要跟各县市夜市自治会关心,因为有些是已有消费、需要中办去核销、拿现金去把抵用券收回来,「很可能是人家就已经有消费但还没核销换现金回来」。

此外,经济部中部办公室表示,截至10月27日,已经回收的超过47万张抵用券,估计已带动七千万商机。中办强调,经济部持续规划夜市券的分批发放,但要特别澄清的是,夜市券只有在民众持券到 有「欢迎使用夜市消费抵用券」标示的摊商消费之后,政府才会回收拨款,不是一寄发给旅宿业就拨款,所以不会浪费

对于与夜市方面联系沟通,沈荣津表示,有请专案办公室随时掌握夜市自治会的反映。比如需要中办早一点带着现金去核销,因为在夜市工作的摊商是希望现金入袋,现在有些自治会还可以代垫现金、回收抵用券,沈荣津说,希望办公室可以跟自治会多联系,多了解有哪些需要改善、配合的,让大家共创双赢

沈荣津表示,夜市抵用券主要就是要促进观光、带动消费、扩大内需实际去夜市观察,一个客户拿了200元抵用券,出去不会消费刚好200,至少会是三倍,因此预计投入5.8亿,大概会创造商机17.4亿元。

对于抵用券是否会有下一波的发放,沈荣津说,「会持续观察、随时检讨,如果很热络我们再看之后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