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兑现三倍券」流窜台中 对折藏玄机!受害店家一摊开傻眼
▲消保官提醒,三倍券只能兑付一次,若已兑付又拿来买东西,此举涉及诈欺。(图/资料照/记者周宸亘摄)
振兴三倍券使用期限到12月31日,不过,现在却发生台中有商家收到「已兑现」的三倍券,上头还盖有「新光银行西屯分行」的柜员收付章。对此,警方不排除有更多店家受害,已调阅监视器画面追查。新光银行则回应,周一将调查厘清。
有店家11日在脸书发文说,「呜~刚刚被骗了400元,趁着我忙碌之余没注意,没良心的恶人拿了两张兑换过的三倍卷来消费,各位请小心」、「真的很可恶,别怪我一直诅咒他。」对此,有网友直呼,「这个应该银行要收回啊,怎么会流出来,要报警处理」;店家则留言,「对啊!奇怪啊。」
▼振兴三倍券使用期限到12月31日。(图/资料照/记者周宸亘摄)
而受害店家恐怕还不只一家。《中时新闻网》报导,在石冈卖槟榔的许太太说,11日下午,两名年约2、30岁的男子上门说要买1500元的香烟,并问可否用三倍券;她一开始婉拒,因没收过三倍券,但因对方强调「这等于现金」,后来勉强收下。
许太太事后摊开收下的两张面额200元三倍券,原来已兑付过现金,背后盖有「新光银行西屯分行」的收付章,日期显示7月28日;还有钓具行的统一发票专用章,消费日期是7月27日。
这下许太太惊觉受骗上当,损失400元,她也回想难怪对方要把三倍券「折起来」,原来藏有玄机。对此,警方已调阅监视器追查这两名男子。新光银行则回应,相关兑换作业都依规定办理,将在周一上班日调查厘清。消保官提醒,三倍券只能兑付一次,若已兑付又拿来买东西,此举涉及《刑法》诈欺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