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梨山種大麻 判6年6月
台中和平警方在梨山查获失联移工种大麻,逮捕移工查获大麻50株。图/警方提供
检警调查,送男和绰号「大林」男子,今年三月起在和平区梨山里铁皮工寮旁栽种大麻,警方因在附近抓到持有大麻泰国移工,对方指称有同乡种植,经埋伏搜证,五月初到场当场起获五十株活体大麻。
法院审理时,送男矢口否认犯行,辩称是「林老板」叫他住在工寮,并支付工资,他负责除草、施肥、喷农药,原本要种葱、高丽菜,但因天气很冷还没开始种。菜园大麻是他去前就有人种,自己曾去喷除草剂,是老板买药叫他去喷,准备种其他作物。
法院查出,送男住在工寮,本身是该土地使用人,根据监视器画面,送男在菜园工作时,双手推着装满植物推车,该植物外观主根明显,叶片如披针形,先端渐尖,还刻意选在晚上戴头灯照明、搬运,认定有栽种行为。
法院指出,栽种大麻罪包括播种、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获等具体行为,只要行为人参与其中一种,就算是栽种;依送男供称的行为,已该当法律上的「栽种」。
法院审酌,送男栽种大麻时间不短,数量也非少,造成毒品扩散、危害社会风险,犯后未见悔悟,还有其他共犯没查获;送在台为失联多年移工,长年藏匿梨山从事农作打工,依共同意图供制造毒品之用,而栽种大麻,判他六年六月,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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