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精神卫生法》修法 严重病人保护安置事件采「专家参审」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厅厅长谢静慧(图右)指出,「专家参审新制」是我国就严重病人保护安置事件首次采行的审判模式。(照片由司法院提供)

去年底《精神卫生法》修法后,扩增司法审查之对象范围,严重病人停止紧急安置及停止强制住院及强制住院之声请等,未来由医疗专家、病权团体代表及职业法官,共同组成第一审「专家参审法庭」审理,纳入跨领域多元、专业意见,兼顾医疗专业与严重病人人权保障等需求。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厅厅长谢静慧指出,「专家参审新制」是我国就严重病人保护安置事件首次采行的审判模式,涉及法院管辖(含指定精神医疗机构所在地辖区)及法庭审理模式重大变动。参审员将由卫生福利部推荐,经司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遴定,提请司法院院长任命。

谢静慧说明,《精神卫生法》专家参审制度备受各界关注。在法庭环境与制度设计上,必须兼顾严重病人之特殊身心需求及法律正当程序保障,而采行必要措施(如:在远距审理医院端建置适当询问处所,以符合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近用司法等正当程序要求);司法院业已拟具「家事事件法修正草案」,将于近日函请立法院审议。

谢静慧表示,有关新制所涉基础规划项目及相关子法研修(订),司法院刻正研议推动执行计划,成立工作小组,期能透过跨专业科际的整合与协力,全面建置与推动新制,完善保障严重病人的健康及人身自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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