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严审陆资 不如完善敏感科技保护法制

面对资金国际化市场全球化,与其采取「与陆远离」策略,不如从完善敏感科技法制角度,借以保护台资企业经营机密智慧财产。图/台积电提供

依据报载,经济部虽按照现行《港澳条例》维持「港资」视为「外资」,但因应香港版国安法通过实施之下,将会从陆资「持股超过三成」的认定方式调整为「逐层」之认定方式、从陆资是否具有军方色彩扩大为未来是否具有党政军色彩、新增协议控制与并购投资样态等三个方向修订《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严格规范陆资来台。同时,在港澳条例暂无修订下,经济部将会针对个案加强审查,以及邀请相关部会检视「陆资」、「港资」定义

亦即依据陆资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第3条,若陆资直接或间接持有该第三地区公司股份或出资金额超过30%,则视为陆资。虽此一条文暂无更动,但将会新增解释令函,调整计算方式加强审查。例如:过去陆资投资第三地A公司40%,A公司再行投资B公司40%,在计算上陆资仅有16%,并不被认定为陆资;不过,未来将修正为,先认定A公司属于陆资,再认定陆资A投资B公司,如此B公司势必超过30%门槛,在认定上属于陆资。

无庸置疑,随着中国大陆经济快速崛起,同时在国家资本主义支持下推动陆资进行全球布局,让许多国家在招商引资政策上陷入欲拒还迎的矛盾。是故,在扶助台资企业生存发展考量下,严审陆资来台措施或许可以避免「侵门踏户」的威胁,甚至排除「鲸吞蚕食」之阴霾。然而,个人认为,面对资金国际化及市场全球化之下,与其从「闻陆色变」的思维,采取「与陆远离」策略,不如从完善敏感科技法制的角度,借以保护台资企业经营机密与智慧财产。

举例来说,虽今年元月15日美中达成第一阶段贸易协议,但迄今为止,美中双方科技战火持续延烧未熄。亦即美国总统川普始终认为,中国大陆积极透过各种管道取得美国重要产业敏感科技推动「中国制造2025」计划,未来其重要产业崛起之后,除了冲击美国「重返制造」政策之外,若将其移转至厚植国防相关产业科技,则势必严重威胁美国军事力量全球优势。因此,在陷入不安与焦虑氛围,以及考量「国家」与「资讯」安全下,加强管制中国大陆个人和机构并购美国重要产业敏感科技相关企业。

其实,政府早在2005年曾经参考先进国家经验推动敏感科技保护法制,却又因产业各界认为,在敏感科技保护法制上存在许多疑虑必须加以厘清,包括:定义不明,极易误触法网被课刑责;事先审查,不利外商来台从事研发;输出管制,影响企业专利全球布局取得市场先机等,而使得法制被迫延宕。亦即产业各界担心敏感科技保护法制,不但将会造成科技业者陷入两难困境,而且也将使得科技环境遭受冲击,甚至导致台湾产业创新停滞。

然而,无法忽略的是,台湾产业根基相对先进国家薄弱,必须来自先进国家协助始能取得敏感科技,若保护愈加严密,则获致信任进行交流合作机会愈高。此外,随着时空环境急剧变化,尤其中国大陆产业结构加速转型,两岸产业已经从过去互补关系升级为目前竞合型态,使得完善敏感科技法制与否,成为先进国家厂商与台湾厂商交流合作之前提。

诚如两年之前科技部在立法院接受质询时曾经指出,希望将过去提出尚未通过的「敏感科技保护」草案,配合未来产业发展环境需求,重新增修以专法提出法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换句话说,除了透过完善敏感科技法制,在促进先进国家厂商与台湾厂商共同研发的同时,如果政府没有针对台商企业所研发出来的敏感科技加以保护,任意外流移转竞争对手国家或中国大陆,未来势必对台湾产业竞争优势造成严重之冲击。

整体而言,严审陆资来台属于「被动」防御策略,除了徒增政府行政成本之外,极易陷入治丝益棼现象,不如透过完善敏感科技保护法制,采取「主动」防御策略。不过,在立法过程中为让业者减少疑虑,必须先就上述敏感科技草案所指出对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高度敏感性」与「特殊性」科学资讯之定义加以厘清,以及在现行《两岸关系条例》相关许可办法中针对说明不足矛盾之处进行增修补充。毕竟,产业创新转型是台湾经济持续成长发展的命脉,若能掌握全球独一无二科技,则将主导全球市场,此为台湾产业提高竞争优势及台资企业持续生存发展,不二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