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非洲猪瘟」生化毒肉入侵!新制第一天8件违规 3人偷带肉肠罚5万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严防非洲猪瘟入侵台湾,新修正的《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今天(14日)生效行政院农委会防检局表示,截至下午4点为止,桃园机场查获旅客违规携带动物产品者竟有8件之多,其中有3人携带大陆火腿肠腊肠,遭罚5万元;裁罚3万元者4件(大陆鸡肉2件、越南猪肉2件)及裁罚1万元者1件(来自日本犬猫食品)。

▲桃园机场查获旅客违规携带动物产品有8件之多。(图/记者谢承恩摄)

14日查获的其中三起是上午11时许于桃园国际机场,由台北关稽查组查获搭乘班机CZ-3023、CA-149及HU-7987自大陆返国之本国籍詹姓旅客、大陆籍李姓旅客及代姓旅客,以托运手提行李方式分别携带大陆火腿肠(净重分别为1公斤、0.2公斤及0.4公斤),三人都未口头书面申报,走绿线(免申报)台通关被查获,因而移请动植物防疫检疫局规定处置,分别裁处新台币5万元、3万元及5万元罚锾。其中詹姓台湾旅客被罚5万,为防猪瘟提高罚款首例。▲台北关14日查获旅客携带大陆火腿肠闯关入境。(图/关务署台北关提供)另一起遭罚5万元的,是一名台湾籍罗姓旅客,是由香港携带腊肉入境,在桃园国际机场被查获,同样裁罚新台币5万元。防检局表示,港澳已回归中国,所以用非洲猪瘟疫区标准裁罚。防检局表示,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45条之1修正案总统于12月12日公布后,自14日凌晨零时起生效,旅客违规携带动物产品入境将处以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截至今日16时止,桃园机场查获旅客违规携带动物产品者计8件,罚5万元者3件、裁罚3万元者4件及裁罚1万元者1件,国内其他国际机场、港口小三通,则无查获案件

防检局再次提醒,旅客违规携带动物产品的罚则已经提高,依据裁罚基准,第2次再携带来自3年内有发生非洲猪瘟国家的猪肉产品会被裁罚新台币50万元,罚则相当重,民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