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第一公墓将设纳骨塔 即起公告迁葬、2026年完工

莺歌第一公墓实况照。(许哲瑗摄)

莺歌第一公墓实况照。(许哲瑗摄)

莺歌纳骨塔使用近40年且不敷使用,居民往往得远道至桃园或其他地区安置先人骨骸,不仅费用较高,更是让地方叹「死了都无法葬在家乡」,新北市府规画利用第一公墓内1.1公顷土地,先办理约800门坟墓迁葬,再兴建第二纳骨塔,以方便居民就近安置先人;殡葬处表示,自行迁葬日期自即日起至11月1日止,预计2026年完成第二纳骨塔兴设。

莺歌纳骨塔使用近40年已满载且无法增设柜位,经市府相关单位、地方民代等多次会勘评估,规画在第一公墓部分范围莺歌段牛灶坑小段55-4、55-117及55-118地号土地上,再兴建第二纳骨塔,可提供5万塔位设置环保葬区,盼让民众祭祖免去奔波之苦。

殡葬处长黄秀川表示,今年办理莺歌第一公墓迁葬,迁葬公告期间自即日起至11月1日止,市府提供领取补偿金、树林三峡生命纪念馆免费个人柜位、莺歌第二纳骨塔免费个人柜位等3种补偿措施予民众选择,其中莺歌第二纳骨塔启用前,可先申请免费暂厝于土城灵恩纳骨塔,请墓主于公告期间内向莺歌区公所办理申请。

另外,为鼓励环保葬,民众于公告迁葬期间自行迁葬,并完成本市多元环保葬者,再提供鼓励金1万元。市府也因应环保葬趋势,于莺歌第二纳骨塔旁增设环保葬区,顺应地形种植树木花卉营造公园氛围,除珍爱环境,也让自然得以永续。

黄秀川说,纳骨塔具有邻避性质,民众有需求但兴建不易,且有联外道路宽度不得小于6公尺,及土地征收等诸多限制,要寻找合适土地并不容易,运用原有公墓迁葬整地,再兴建纳骨塔,不仅原本公墓环境得以美化改善,迁葬后土地也可有效利用。

殡葬处表示,目前莺歌第一公墓第二纳骨塔预定地范围内已插牌办理迁葬公告,莺歌区公所并设置专柜提供各项咨询,民众可就近洽询或上民政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