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民雄幼儿园爆虐童!师辩「帮女童卸下发饰」 监视器影片打脸
嘉义县民雄乡日前发生女老师拉扯女童头发,导致女童后摔倒坐地上,右小腿瘀青事件。家长因觉得园方说法与女童说法有差异,除了表示将提告,随后也上网将事件影片公布。县教育处介入了解后,动手女教师承认管教失当,园方也坦承疏失,该案将实地调查后依教保法进行惩处。
▲画面拍下曾姓女老师疑似拉扯女童头发导致女童跌坐地上。(图/读者提供)
嘉义县某私立幼儿园曾姓老师,因发现张姓女童午休时间在教室外走动,却没有先了解原因,疑似当下情绪失控,就将女童棉被丢到教室外走廊,过程中更夸张拉扯女童头发,导致女童不慎跌坐在地。
女童家长表示,女儿向她反映20日中午午休时,曾姓老师拉她头发,她不以为意,直到这几天曾姓老师向她道歉,并表示女童因如厕后不回到自己位子午睡,更打扰同学午休才将女童棉被丢到教室外,才惊觉事态严重。曾姓教师还向她表示,因女童有绑头发,自己想帮她将发饰拿下来才会扯到女童头发,但因说法与女童有出入,张姓女童家长要求监视器公布还原真相。
▲嘉义民雄女童,疑似因老师抓她头发跌倒后,导致小腿内侧也受伤。(图/读者提供)
影片中只见女童由教室外走进来,正准备走向自己的位子时,曾姓教师已站在一旁,然后老师先将棉被丢出教室外,女童被曾姓教师拉扯头发后跌坐地上痛哭,过程中女童无嬉闹或打扰到同学睡觉,但当时女童头发明显未别发饰,与老师说要帮男童卸下发饰说词有出入,监视器明显打脸曾姓教师。
县教育处介入调查后,曾姓老师坦承管理不当,幼儿园也坦承疏失,事发当晚先电话向家长说明,隔天还亲自到张姓女童家中道歉,双方和解失败,家长决定提告,教育处24日将到幼儿园实地调查。
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25条规定,教保服务机构之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不得对幼儿有不当管教之行为,如有违反,将依幼照法第46条规定,处新台币6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布行为人之姓名及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