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青峰被恩师告侵权 否认犯罪拒和解「不明白为什么我要站在这里」
艺人青峰(吴青峰)被恩师经纪人林暐哲指控,涉嫌在授权合约终止前,公开演唱、出版公开演唱、出版的《太空人》专辑和12首歌,违反《著作权法》,台北地院21日下午首度开庭,青峰否认犯罪「起诉的不是事实」,并且拒绝法官安排调解,庭后无奈地说:「我到现在还不明白为什么我需要站在这里(法院)。」
青峰在1个小时的庭讯后向媒体表示,「谢谢大家关心,该说的在法庭上都说了,谢谢法官很耐心地听我说,我相信法院会有最正确的判断,其实我到现在还不明白为什么我需要站在这里(法院),不如你们去问原告好了。」
北检起诉指出,青峰在1998年8月就签了3份合约,其中「词曲版权授权合约」明订专属林暐哲所有,如果想终止契约,须从2014年12月31日起,在每年年底前3个月,以书面表示反对续约,否则合约都会自动延长1年,而青峰未依规定解约,就在2019年间在两岸三地演出、发行专辑,侵害了林暐哲的著作权。
台北地院21日首度开庭,青峰否认犯罪表示「我认为起诉的不是事实」,并强调,曾事先告知林暐哲要寄存证信函终止合约,「因为我怕吓到他」,「合作15年了,还有很多工作要交接,情感上面对我来讲也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青峰还表示,在谈终止合约的时候,发现林暐哲私下和腾讯音乐签了3年的合约,「因为担心会使林先生限于违约的危险,基于恩情,我承接下来了」,法官庭讯最后询问青峰是否要进入调解,青峰说:「因为已经多次和解没有结果,应该没有必要」,律师则请求法院考量相关法令有违宪之虞,声请停止审判,法官表示将另案审查,下次青峰将再次以被告身分出庭,届时将与证人林暐哲在法庭上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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