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中选会「换票」挨告侮辱公署 30人赴刑事局声援「男网友」

▲李姓网友影射中选会换票挨告,却在20日找来30人到刑事局陈情。(图/记者中岳翻摄)

记者邱中岳/台北报导

刑事局日前接获报案,有网友在YouTube社群媒体上传影片,遭认定违法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但法院裁定不罚,因内容涉及影射作票,被中选会告发侮辱公署,刑事局依法通知该名网友到案,但网友却找来30人到刑事局陈情。

据了解,李姓网友在大选结束后,上传《蔡英文做票,必须下台》影片,内容提及蔡英文做票400万张以上的真相之不实讯息,甚至还在影片下方说,「民进党惯用诈骗语做票来胜选!2020,临时更换投票箱纸箱,于纸箱中动手脚,大举做票400万张以上」。

警方在获悉后传讯李姓男子到案,最后依照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于109年4月15日移送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台北简易庭,但在5月裁定不罚。

警方得知简易庭裁定不罚后,又根据影像内容发现,影片中影射中央选举委员会办理选务工作时涉嫌「换票、偷票」,显有涉及侮辱公署罪,刑事局依据刑法第140条公然侮辱公署部分移送台北地检署。

但警方在20日传讯李姓网友到案时,网友却号召30人到刑事局门口陈情抗议辖区信义分局获报后到场处理,陈情民众最后在10时许陆续解散,所幸并没有脱序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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