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高铁早鸟票 换位需补差额等同原价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早起的鸟儿不一定有虫吃!新北市李小姐今年5月购买高铁7折优惠的「早鸟票」,打算6月11日从台南搭到台北,因原本划位的第9车厢出口较远,到柜台表明想更换到同车次的第4车厢其他对号座位,但票务人员以「变更行程」为由,要求她补足全票差额405元才能换位,等同取消早鸟优惠折扣,她愤而向消保管投诉。

新北市消保官大鹏日前请李小姐和高铁进行协商,高铁强调,在网页上「早鸟优惠购票说明」里,已规定车票限指定的日期及车次有效」,但李大鹏认为「错在高铁没事先把游戏规则订清楚」,说明中并未提及更换座位该如何计价细节,才会导致双方出现争执。

由于「变更行程」语意不够具体,在消保官的建议下,高铁9月1日已将说明修改为「变更乘车」,10月5日再修正为「变更乘车票」,并强调变更后,「不适用原优惠折扣」。消费者往后如要更换座位,就属于「变更乘车票」,高铁必须以当天最优惠的价格换票乘客,如果当天没任何优惠折扣,才需补全票差额。

李大鹏表示,高铁没有在契约中载明这类优惠票的调整作法,当契约有疑义时,「不是业者单方说了就算」。依消费者保护法第11条规定,李小姐想要更换车厢和座位,不是高铁所指涉及「变更行程」或「变更乘车」行为,一旦产生争议,不能单方认定李小姐「变更行程」,更不能要求补足全票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