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三法声声慢 家长盼速完善法源

《校园供餐法》至今只闻楼梯响,在缺乏充足法源下,各校营养午餐资源严重不均。(本报资料照片)

健康饮食是肥胖防治的关键,日、韩订有多部营养相关专法,反观台湾仅《食农教育法》三读通过,《国民营养法》原地踏步40年,《校园供餐法》也没有下落,在缺乏充足法源下,各校营养午餐资源严重不均。专家疾呼,三法互为表里,迟未立法恐让孩童肥胖风险加剧,「别让孩子们一年一年被耽误!」

《国民营养法》在协助国民建立正确健康饮食与营养观念;《校园供餐法》确保孩童饮食安全及健康;《食农教育法》以增进国民健康、传承与发扬饮食及农业文化为主旨。

台湾儿童每4人就有1人过重及肥胖,大享食育协会秘书长黄嘉琳指出,国内营养相关法规不健全,且未透过教育体制建立孩子的饮食核心价值,整体环境不利于儿童健康的发展,「营养不失衡才怪、不胖才怪!」

台北市刘姓家长认为,扣除睡眠,孩子在校时间比在家里还多,在学校吃得营养均衡有助孩子身心发育,且老师说的话比家长还有用,学校若有营养教师帮孩子建立正确的饮食观念,将影响孩子的一生;《国民营养法》和《学校午餐法》对饮食健康如此重要,大家应该都有共识,不知为何延宕至今?希望朝野立委尽速推动立法。

根据《学校卫生法》,班级数达40班以上者应设1名公职营养师,职责包括饮食卫生安全督导、膳食管理执行、健康饮食教育实施、全校营养指导、个案营养照顾。但全国仅500多名公职营养师,常有1人兼管多间学校情形,也有学校直接拿团膳业者的菜单请公职营养师审核,现况混乱。

公职营养师也因不具教师身分,无法从事教学行为,只能指导或协同教学,导致学校推动儿童营养健康的力道不足。黄嘉琳建议国内应比照日韩做法,将「营养教师」制度入法,让营养师可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在校实施营养和饮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