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狼師案…兒少權法疑阻撓揭弊 衛福部:沒有禁報導

卫福部保护司司长张秀鸳今天亲上火线,回应台北市幼儿园性侵案,因儿少权法不得报导园所名称相关争议。记者林琮恩/摄影

台北市信义区某私立幼儿园去年爆出狼师涉嫌性侵多名女童,法院将在8月宣判,因受害女童增加至20人,引发家长不安。据了解,曾有家长向电视台爆料,但媒体担忧儿少权法第69条,要求不得揭露儿少事件身份资讯而集体噤声。卫福部保护司司长张秀鸳今亲上火线回应,该法并未要求不得报导,此事纯属误会,未来儿少权法修法时,也会将相关规定由施行细则改至母法。

张秀鸳表示,儿少权法69条规定不得报导儿虐、性侵害等负面新闻事件被害人资讯,以及足以识别身分的资讯,其中即包括儿少就读之学校名称、班级等,但相关规定列于儿权法施行细则,或因此引发媒体误会,儿少权法目前正进入修法研议阶段,未来将把规定放至儿权法母法,并删去学校、班级等文字。

不过,张秀鸳表示,依据教育部规定,幼儿园并未被视为学校,因此没有不得报导园所名称、加害人身份等问题,有些儿少保护案件因发生在家内,加害者为父母、监护权人等,一旦揭露其姓名,儿少身份会遭暴露,儿权法中才以相关规定,约束媒体报导。

张秀鸳强调,此案属于揭弊型报导,幼儿园名称也不受儿少权法施行细则规定,故此案要公布园所名称、班级等,并无疑虑,媒体可放心报导,修法过程也会持续征询各界意见,让媒体报导时没有耽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