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男逼嫩妹传私密照 她乖乖视讯live播送下体

北市一位沈姓男子透过网路交友结识两位未成年少女,逼对方传裸照,若不从还扬言将对方的隐私公诸于世,惨被法院判刑。(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市一位经营咸水摊位的沈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体认识了2位未成年的少女,并要求少女传送私密部位裸照,其中一位少女拒绝再传照,竟遭沈男威胁「不给照就告诉大家妳被性侵过」,也因留下照片此案才曝光。法院日前结审,判处沈男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沈姓男子于2018年11月间,透过交友软体Cheers认识未成年少女小A,少女课后沈男便将她载往摩铁,在未违反女方意愿情况下,两人发生一次性行为,更将过程全程使用手机录下。

2019年2月间,沈男在此使用同软体在上面约到未成年少女小B,两人关系暧昧不明时,沈男要求小B自拍下体胸部的私密照或影片传给他,小B乖乖照做,除了传送62张照片与5段影片外,更打视讯电话live播送「妹妹」给沈男观赏,沈男趁机狂截29张图

后来小B不愿意再传照,沈男竟自导自演,造假小B母亲脸书帐号,并传讯给她的母亲,向其母公开「小B曾遭人性侵」等讯息,使小B误信且心生畏惧,又再传了6张照片、2段影片给沈男。案经北市妇幼警察队报告地检署全案始曝光。

士林地院经审后判定,沈男犯后态度良好,也与少女小A、小B达成和解并获取家长原谅,酌情后依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制造少年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胁迫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等三罪,执行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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