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三法撤黄牌? 陈吉仲:要看行政措施绩效

渔业示意图。(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为解除欧盟红牌危机,立法院5日三读通过远洋渔业三法农委会主委陈吉仲认为,《远洋渔业条例》增列「总吨位未满50吨渔船级距较轻罚则后,不但解除渔民疑虑,又能符合欧盟所要求的吓阻效果,后续发展应属正面;至于我国已吃下的黄牌能否因此取消?他直言,相较立法进度,欧盟更关注行政措施成效,「等有了绩效,欧盟看到后,答案会比较乐观。」

立法院5日三读通过《远洋渔业条例》、《投资经营外国籍渔船管理条例》及《渔业法修正案等远洋渔业三法,未来中华民国籍远洋渔船,未经许可,违反远洋捕鱼等19项重大违规,最重将处3000万元罚锾,并可收回或废止其渔业证照;值得一提的是,为解除渔民疑虑,《远洋渔业条例》也增列「总吨位未满50吨渔船」,将罚锾定在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陈吉仲傍晚接受媒体访问表示,过去我国远洋渔业相关管理办法被列在《渔业法》当中,但实务上,远洋渔业与养殖业、沿海渔业不同,新订《远洋渔业条例》对远洋渔业发展应有正面帮助。谈到立法过程,他说,我国远洋渔船约1500多艘,其中,以100吨左右渔船800多艘为最大宗,为解除渔民误触法网疑虑,该条例增列「总吨位未满50吨渔船」级距较轻罚则,因此获得渔民认可,更重要的是,也不至于违背欧盟所要求的吓阻效果。

被问到此次立法通过是否有助解除欧盟黄牌?陈吉仲解释,原本欧盟每6个月会盘查调整一次黄牌及红牌名单,上一次(3月底)欧盟对我国并未作出任何更动,主要是打算观察台湾的立法状况及行政措施细节,「立法只是一个程序而已,真正要打击IUU(非法、未报告及不受规范)行为,是要看行政措施。」

对此,陈吉仲进一步说明,行政院已成立跨部会打击IUU组织,成员包含农委会、外交部海巡署、经济部等部会,且增列每年4亿到6亿元预算,打算让海外观察员数量从55人扩编至130之多。此外,农委会6月底已要求所有远洋渔船必须安装电子日志,并打算在今(2016)年底以前促成完整监控系统上路,届时,各渔船捕获数量、卸货港口资讯全面透明化,「这些部分,我们都会向欧盟完整说明,至少要先避免被举红牌。」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9月黄牌是否能因此解除一事,陈吉仲始终未正面回应,仅说,观察全球被举黄牌各国,有些被举好几次,成为「持续黄牌」状态,也有部分国家从黄牌变成红牌,当然,不排除有国家因为作出努力而被取消黄牌,「所以,不同国家有不同状况,至于我们是哪种?基本上,会希望不要被举红牌,因为代价太大。」直言黄牌是否能够顺利取消,还得观察行政措施成效,「等有了绩效,欧盟看到后,答案会比较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