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请半年!「主任变站柜台」她熬9年一场空:好后悔生小孩

▲原PO复职后,发现职务被调动,主任降成柜台人员。(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网搜小组/刘维榛报导

许多人感叹,从怀孕到产后,职场对女性相当不友善!一名女苦主抱怨,请了半年育婴假,复职才发现,她熬了9年才当上的主管职缺,竟被代理人上位,更悲剧的是,她一夕之间被降为柜台员工,薪水也被大幅调降,因此让原PO怒吼「好不甘心,好后悔生小孩。」

一名女网友在《匿名公社》开头就无奈直呼,「请育婴假是什么天大的罪过吗?」她接着缓缓苦诉,申请育婴留停时,公司同意保留职位,但不保证在原单位。

一转眼半年过去,原PO复职后,却发现职等被降级,「我辛辛苦苦在公司熬了9年,好不容易当上主任,现在把我降成柜台」,连薪水也一落千丈。

难以接受的原PO表达抗议,无奈公司主张合法,就算去劳工局申诉也没关系。对此,原PO气愤大骂,公司完全不讲情面,而原本的主任职位已由代理人接任,「好不甘心,好后悔生小孩。」

底下网友也感叹,「所以我生完小孩,产假结束后,立刻复职」、「劝你离职,待在这公司已经没有未来了,以你的资历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我也是请完育婴假工作就没了」、「公司就是要逼你走,一来这家公司不可能有升迁机会,二来都能当到主任,能力应该可以吃的开」、「现在的公司都这样很久了,有些不敢休太久,月子做完1个月后马上上班,怕被抢走」、「这只是开头吧,到时候为了小孩子,大大小小的事情要请假,公司就会逼你离职」。

该文被转到爆料公社,网友们也摇头曝现实面,「育婴假~在职场上还是很难让资方接受的」、「这就是台湾职场最佳写照」、「是公司有问题,错不在你也不是孩子」、「后悔的不是生小孩,是进这个间公司」、「请勇敢提告公司,但不要怪在小孩头上拜托,小孩是生命的礼物」、「坦白说,员工人数不多的中小企业请6个月的育婴假...真的很容易被取代」。

事实上,劳动部指出,《性别工作平等法》对于申请育婴留职停薪者已有相关的保障,雇主不让劳工回复原职,或是恣意调整育婴留职停薪员工的职务,甚至无故解雇,皆可依法处理。请雇主特别注意相关规定,以免触法。

除非有以下法令规定情形,像是1.事业单位歇业、亏损或业务紧缩;2.雇主依法变更组织、解散或转让;3.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1个月以上;4.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受雇者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者。

劳动部表示,雇主倘因为以上4种情形之一,未能使受雇者复职时,依法必须要报经主管机关同意,并且要在30日前通知受雇者;此外,也应该要依照法定标准发给资遣费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