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并纽约人寿 金管会准了!
金管会今(24)日宣布,核准元大金(2885)申请取得国际纽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纽约人寿)100%股份申请案,依规定,元大金须在核准日起3个月内完成投资。
金管会表示,元大金于今(102)年10月9日依保险法及金控法,向金管会提出拟取得纽约人寿100%股份的申请案,因涉及二项法律的审核,其中元大金转投资申请部分,金管会于102年11月12日函复元大金其投资申请案所报文件与金融控股公司法的投资规定尚无不符。
有关保险部分,金管会表示,经审核元大金在维护纽约人寿保户及员工权益、资金来源等尚符我国法令及财务健全性、具专业能力经营保险业、长期经营承诺及因应纽约人寿未来增资需求的财务能力等各方面,均属符合。
另外,元大金也出具声明书,承诺保户及员工的权益将不受任何影响,将主动致函该保险契约的要保人,确保保户服务不中断,金管会表示,依规定金控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元大金须在核准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纽约人寿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