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水鸭」事件谢龙介被判赔25万元 陈亭妃感谢法官公义

▲立委陈亭妃表示,感谢法官主持公义证明个人人格廉信、行为操守可以接受最严格检验,但不代表可以接受莫须有的不实污蔑。(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议员谢龙介,以「鸳鸯水鸭」4字,暗指民进党立委陈亭妃有不当男女关系,被陈亭妃一状告法院台北地院30日宣判龙介赔偿25万元,免登报道歉;对宣判结果,陈亭妃表示,感谢法官主持公义,证明个人人格廉信、行为操守可以接受最严格检验,但不代表可以接受莫须有的不实污蔑。

106年10月17日在周玉蔻广播节目中,当时正值民进党进行台南市长初选,国民党台南市党部主委、台南市议员谢龙介被控以「鸳鸯水鸭」4字暗指民进党籍立委陈亭妃,与台南市议会副议长郭信良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引起陈亭妃不满怒控谢龙介毁谤。台北地院认为谢龙介所言,损害陈亭妃名誉,判决谢龙介要赔陈亭妃25万元,免登报道歉,全案仍可上诉。

针对台南地院判决结果,立委陈亭妃发表声明指出,感谢法官主持公义,陈亭妃个人人格廉信、行为操守可以接受最严格检验,但不代表可以接受莫须有的不实污蔑。

陈亭妃指出,谢龙介本身是国民党台南市党部主委,居然公然地不实散布陈亭妃与台南市议会副议长郭信良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谣言,借此对陈亭妃人格清誉进行不实的污蔑,企图影响民进党台南市长的提名,谢龙介先生在本案过程中,又不断的曲解事实逃避责任

谢谢司法明察事实、主持正义,做出公正的判决,今天司法明确的告诫谢龙介先生,谢龙介先生是滥用言论自由的最坏示范,法治社会绝不容许为达到自己背后的目的汚蔑他人,希望谢龙介先生日后也能谨言慎行,能对自己言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