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國道對向車輪砸中 夫妻天人永隔!這原因肇事男判無罪

国道3号北上384.8公里处燕巢路段,前年1月洪姓男子驾驶联结车行驶该处南向车道,因车轮意外脱落砸中北向车道某休旅车顶,造成该车黄姓男驾驶重伤,车上黄男妻子当场死亡;事后,洪男被依过失致死罪起诉,近日桥头地院判决出炉,基于「无罪推定」原则,洪男一审获判无罪。

判决指出,当天洪男驾驶联结车于国三南向车道,因拖挂半拖车左边第一轴共两颗轮胎意外喷飞,导致车轮滚向内侧护栏,先撞毁眩光板后,再弹飞砸中对向北上车道休旅车顶,酿成1死1伤悲剧,休旅车内黄姓夫妻当场天人永隔。

案发后,肇事者洪男坚决否认有过失致死犯行,洪指出,「驾车前均有详细检查车辆」并无未善尽行前检查车辆义务。

「轮胎胎纹已磨平,需要更换。」洪男在案发前两天,曾向任职公司反应,因此,该公司委由专业轮胎行进行更换,洪表示,在目视轮框正常后,才开车上路。

为厘清肇因,法院将肇事车辆的轮胎螺丝锁孔、螺纹、螺帽以及轮胎保养更换影片,送请台湾汽车修理同业公会鉴定,鉴定结果认为,轮胎拆装时,仅使用气泵扳手,将轮胎固定螺帽上锁一次,未依规定使用扭力扳手,将轮胎锁至规范扭力值,导致半拖车第一轴左侧内、外轮胎脱落。

对此,林姓轮胎修理技师坦言,更换该半拖车轮胎时,仅使用气泵扳手固定螺帽,并仅以感知、目视,确认轮胎有无锁固,未再使用扭力板手检测轮胎螺丝是否已锁固至安全扭力值。

此外,检方指出,半拖车第一颗轮胎与第二颗轮胎掉落,间隔约为20秒左右,若洪男发现第一颗轮胎脱落,当下即时停车,应能阻止悲剧发生。

审理时,洪男辩称,第一颗轮胎掉落时,仅感知联结车有些许晃动,但未察觉有车轮脱落,当之后看到后视镜,发现第二颗轮胎脱落,才赶紧停车。

经查,该车脱落的左侧第一轴轮胎,于车辆整体而言,仅为辅助平衡车体及承重用,并非平衡所必须,且调阅行车纪录器影像,第一颗轮胎掉落后,该车仍维持时速90公里左右速率行驶,车辆并无明显晃动、偏离车道或失去平衡状况,难认洪男当下疏于即时反应。

由于,检方并无其他积极证据举证洪男犯下过失致死罪,因此,合议庭谕知洪男无罪。

41岁黄姓男子驾驶黑色休旅车载着50岁黄姓妻子,行经国道三号北上燕巢路段384.6公里处时,遭对向联结车脱落的轮胎砸中。记者陈弘逸/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