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继父性侵获40万被害补偿金 狼父过世配偶少做这1事遭追回钱
黄姓男子性侵继女被判15年徒刑,继女事后获40万元犯罪被害人补偿,原本黄男要被雄检追偿,却因已身亡,妻子无抛弃继承要赔偿。(示意图 / shutterstock)
高雄1名黄姓男子趁着陆籍妻子外出时,对年仅9岁的继女强制猥亵、性交,一审被判15年,不过他因死亡,二审高雄高分院判决不受理。但女儿曾因此领取40万元犯罪被害人补偿,杨女因无抛弃继承,反被检方追偿该笔款项,高雄法院审理后,判杨女应返还4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陆籍杨姓女子和黄姓男子2016年结婚,隔年杨女9岁女儿一起来到台湾与黄男同住,但黄男却从2018年5月起,趁杨女外出工作时,多次对继女伸出狼爪,趁女儿睡觉时抚摸胸部、下体甚至强制性交。
一审高雄地院审理时,依对未满14岁的孩子犯加重强制猥亵及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嫌,判处黄男有期徒刑15年,不过,案件上诉二审时,他因于2020年8月11日死亡,高雄高分院判决不受理。
当时高雄地方检察署曾核拨犯罪被害人补偿金共40万元给黄男继女,原本雄检应向加害人黄男追偿该笔犯罪被害人补偿,但黄男已死亡,而妻子杨女也未声请抛弃继承,使得黄男债权转移至杨女身上,雄检事后也追偿该笔40万元补偿金,高雄法院审理时,法官综合事证,认定雄检请求有理,判杨女应在继承黄男遗产范围内,赔偿4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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