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NCC開罰兩次 台灣大:將主張法律權益

台湾大哥大(3045)最近因逾期未缴回频宽问题,被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开罚两次。台湾大董事长蔡明忠昨(18)日表示,该罚就应该罚,不该罚就不应该被罚,台湾是法治国家,一切依法,台湾大绝对遵法,但也会主张法律权益。

去年初NCC以附加附款方式通过台湾大哥大并台湾之星案,台湾大应在今年6月30日后缴回超额10MHz频宽,但逾期未归还,NCC以未履行附款,按行政程序法罚怠金30万元,又因改正期限过后仍在使用超额频宽,违反营运计划的网路设置计划,按电信管理法开罚300万元。

电信三雄董、总昨日至数发部拜会新任部长黄彦男、次长林宜敬,中华电信董事长郭水义、总经理林昭阳,台湾大董事长蔡明忠、总经理林之晨,远传董事长徐旭东、总经理井琪都出席,会后蔡明忠接受访问表达上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