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领1万2500元 议员免囚丢了工作

屏东县议员陆月娇因案遭判褫夺公权定谳,将解除议员资格。(本报资料照片)

屏东县议员陆月娇4年前用不实单据浮报出国考察费用1万2500元,最高法院28日依公务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刑2年、褫夺公权2年,考量她已缴回犯罪所得,给予缓刑4年定谳。她虽免入狱,但因遭褫夺公权,失去议员资格。

陆月娇获悉判决结果后语气无奈地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现在讲什么都没有用了,至于未来是否继续从政,她回应表示,「还没想到这些、谢谢关心」。

屏东县选委会组长伍文玲表示,将在内政部解除陆月娇议员职务后,依据选罢法规定,该选区将由高惠芬递补议员资格。

屏东县议会规定每位议员在2016年可报10万元内的出国考察费,陆月娇同时也担任屏东县内埔区农会的会员代表,她参加农会委由旅行社承办的大陆苏杭行程,明知旅游由农会全额补助,但她事后却要求旅行社开付1万2500元机票收据向议会核销。

屏东地方法院将陆判处3年8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高雄高分院斥责她身为议员,经济不虞匮乏,竟因贪图小利,持不实收据诈取财物,损及公务员形象,实属不该;考量她已返还诈领款项,改判刑2年,并给予缓刑。

陆月娇提上诉,主张缓刑太久,且对褫夺公权部分有意见,但最高法院昨驳回上诉定谳。她因遭褫夺公权2年确定,虽然获缓刑不须入狱,却丢了议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