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犯最高刑责调高至10年 三犯一律不得假释

行政院会今通过「打诈新四法」,外界最关注诈欺犯刑责,法务部指出,对于高额诈欺犯罪行为,诈骗超过1000万,法定刑提高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蔡雯如摄)

行政院会今通过「打诈新四法」,外界最关注诈欺犯刑责,法务部指出,对于高额诈欺犯罪行为,诈骗超过1000万,法定刑提高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若3人以上复合不同诈欺手段,加重刑责二分之一,另将假释条件加严,初犯提高为三分之二,累犯提高四分之三,三犯一律不得假释。

对于诈欺犯的犯罪所得,法务部说,诈欺犯罪具有低成本高获利的特性,明定对于供诈欺犯罪所用之物,不问是否属于犯罪行为人所有,一律没收。另为了鼓励鼓励诈欺犯罪成员窝里反,也订定「窝里反条款」,自首或自白协助溯源追查,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另外,为了帮助诈欺被害人,法务部表示,将提供诈欺被害人咨询转介服务,主动告知法律扶助相关规定,加强法律协助,也将宽民事诉讼选定当事人限制,由其中部分被害人代表向被告提请诉讼追偿,同时减轻提起民事诉讼程序或相关保全程序之费用负担。

在科侦法上,法务部也对GPS定位追踪、M化车定位、热显像仪明定规范使用,让检警可追踪诈欺犯行踪,采层级化规范方式,对隐私干预越高,发动侦查门槛及要求越严格,绝大多数均采法官保留,并明文规范调查结束后,需通知受调查人及提起救济相关程序,除提供第一线执法人员有效反制科技犯罪武器,同时落实程序保障使人民放心。

在通监法上,法务部指出,过往利用网路匿踪案件,难以查出真正身分,但增订「网路流量纪录」保存规定后,检警可借由分析IP位址、连线时间、基地台位址等数位足迹,反求犯嫌身分。

对于外界质疑未植入「小木马程序」规范,政委罗秉成说,法务部确实有讨论过,但诈团目前已少用电话,且现阶段该技术并不成熟,须仰赖国外,目前国内也无适合的第三方验证部门,外界也担忧政府是否会滥用,因此要有法律管制做法,且小木马不同于M化车、GPS、热显像仪等仅涉及到足迹行为模式,还会涉及到通讯内容,因此暂缓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