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味遭爆特权「抢先打疫苗」 律师:可处5年以上徒刑

▲前云林县长张荣味遭判8年定谳,到云林地检署报到后上警备车,送往云林地案监狱入监服刑。(资料照/记者李忠宪翻摄)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前云林县长张荣味近日遭爆「已抢先打疫苗」,对于其身分能够优先接种,外界质疑是否耍特权。对此,律师黄帝颖6日晚间表示,把疫苗当成政治公关品,拿公费去做权贵公关,依据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的图利规定,可处五年以上徒刑

前云林县长张荣味不久前假释出狱,遭爆抢先打疫苗,云林县回应,因为他是县长张丽善的同住家人,属于公告接种疫苗适用对象。不过,指挥中心今(8)日下午说明,第三批41万剂AZ疫苗开打时就已经先控管给第一线风险人员,暂缓同住家人可接种措施

对此,律师黄帝颖晚间表示,云林县长张丽善胞兄张荣味,不在现阶段施打的疾管署公告的疫苗接种顺序上,却能违法施打疫苗,这类政治凌驾防疫的荒唐事件,陆续出现在地方政府

黄帝颖说,把疫苗当成政治公关品,拿公费去做权贵公关,不只对一般民众公平,更排挤原本应先接种疫苗具较高风险者,好比医事人员、防疫人员等。

黄帝颖指出,依据防疫特别条例及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防疫物资及疫苗接种的分配次序安排,均为中央权责。因此,指挥中心公告公费疫苗接种对象及顺序,应认有法律拘束力

因此,黄帝颖表示,依据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的图利罪规定,把公费疫苗拿去当政治公关品,给不是现阶段公告顺序施打的人接种(明知违背法令图他人利益,因而获得利益),可处五年以上徒刑。

▼律师黄帝颖。(图/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