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攻防花東快特別條例草案 交通部:無法推動

公路总局重启花东快速公路可行性评估,从花莲到台东全长173.7公里。图/公路总局提供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傅崐萁提出「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明天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排定审查。交通部在会议报告指出,基于宪政分际,充分尊重行政权完整,不宜擅为增加预算支出,本条例「确有窒碍难行之处,致无法推动。」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明天审查由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等33人,拟具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案,傅崐萁也盼推动国道6号延伸花莲、环岛高铁等。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批评,宪法规定立委的权力就是质询、修法等,由立委提特别条例、特别预算要限期完成,已侵犯行政权,违反权力分立原则,此举违宪。

交通部在会议报告中指出,2020年10月重启花东快速公路可行性评估,目前已进入期末报告阶段,预计今年8月完成。

交通部表示,本计划路线长达174公里,路廊行经至少约11个原民部落,亦涉及特定农业区、国际知名的花东纵谷自然景观、都兰山(台湾富士山)、以及地震带、利吉恶地等地质敏感区域等,相关后续环评作业程序敏感复杂,「容易造成与环保团体对立」。

交通部指出,本案未来若经环评审查决议不宜开发,将造成本条例无法执行。另行经原民部落,依据《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条,相关开发计划应咨询原民部落同意始得开发。

另外,因本计划建设规模及经费庞大,目前初估约2555亿元,依《宪法》第70条,立法院对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提议,本特别条例立法,「恐产生立法权干预行政权宪政争议」。

交通部也提及,本花东快计划案建议仍宜经专业评估结果后,采个案计划循行政院中长程个案计划审议程序办理,经检讨目前尚无设置特别条例需求。

交通部说,本草案实质内容,现阶段已由交通部公路局办理可行性评估研商中,依据目前公共建设推动评估审议程序,不仅开发过程需兼顾程序正义,亦需确保花东地区环境人文永续发展,故请委员审慎考量,并能基于宪政分际,充分尊重行政权完整性,不宜擅为增加预算支出,本条例确有窒碍难行之处,致无法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