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约聘雇薪资调增、薪资揭露门槛调至5万 卓荣泰宣布8措施提升薪资环境

▲行政院长卓荣泰主持行政院经济发展委员会第2次会议。(图/行政院提供)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卓荣泰今(30日)主持经发会,继续针对「薪资提升及薪资透明化议题」进行讨论与意见交换。卓荣泰在会中提出8项创新对策,由公部门带头提升薪资,包括明年起中央政府约聘雇人员月薪需高于最低工资1.1倍(约31,449元);另外,也请劳动部修法将薪资揭露门槛提升至5万元,并请金管会研议将最低工资1.3倍(约37,167元)的薪资门槛,纳入上市(柜)公司申请许可审核,以利提升非主管员工薪资,确保合理薪资条件。

卓荣泰在听取国家发展委员会「薪资提升及薪资透明化议题」报告后表示,行政院于107年提出10项薪资对策,包含5项短期目标(公部门主动解决低薪、薪资水准列入政府采购及颁发奖项之加分项目、鼓励企业家加薪、薪资透明化、提高时薪)与5项中长期目标(增加投资、加速产业升级、降低受薪阶级负担、提升人力素质、降低学用落差),并逐步推动相关具体措施。

目前已展现阶段性成果,请相关部会以短中长期各项目标持续精进,并依最新国内外情势变化及国家发展计划滚动修正,从政府作为加薪引擎、薪资透明化、强化产学合作、中小企业赋能、优化产业结构及附加价值等面向进行研议。

为了进一步提升劳工薪资以及让薪资透明化,卓荣泰在会中特别提出8项创新对策,作为上述10项薪资对策的延伸。此8项创新对策共分为三大项目,第一大项为「政府作为加薪引擎」,当中包含3项创新对策。

第一,政府部门应负担起带头的责任,114年起中央政府的约聘/约雇/约用人员,以及劳务承揽进驻政府单位工作服务的基层员工,月薪应高于最低工资1.1倍(约31,449元);第二,政府部门应定期检讨及提高劳务采购薪资标准,应高于最低工资1.1倍(约31,449元);第三,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修正《证券交易法》,要求上市(柜)公司要在章程中明定,从年度盈余提拨一定比率,为基层员工调薪或分配酬劳。

第二大项为「薪资透明化」,当中包含3项创新对策:第一,请劳动部研议修正《就业服务法》薪资揭露门槛,提升至5万元。第二,请金管会研议将一定之薪资门槛,即最低工资之1.3倍(约37,167元),纳入上市(柜)公司申请许可审核,以利提升非主管员工薪资,确保合理薪资条件。

第三个对策,则是请劳动部与金管会等部会共同研议将相关劳权指标,例如基层员工「薪资平均数」及「薪资中位数」变动比等,于114年纳入永续报告书揭露范围及公司治理评鉴项目;另上市(柜)公司实收资本额100亿元以上者,自117年度起申报性别薪资差距,让加薪状况、性别平权落实程度更公开透明。

第三大项为「中小企业赋能」,包含2项创新对策:第一,请经济部扩大辅导,创造中小微企业获利及加薪能力,受益对象主要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及制造业,而企业成功提升获利后,应将为员工加薪或分润,纳入后续政府辅导方案申请的要件之一,其中也包含已修正的《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提高企业帮员工加薪的租税优惠。

第二个对策,为鼓励有获利之中小企业善尽社会责任,对员工加薪,以带动国内薪资水准成长,经济部将研议新增「鼓励中小企业为员工加薪信用保证措施」,对员工加薪经金融机构或信保基金核认属实之中小企业,额外提供3,500万元保证融资额度,保证成数最高9.5成,保证手续费从低以0.1%计收。卓院长强调,他今日率先提出8项创新对策,未来仍可因应各种情势变化持续增加提出「10+N」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