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交通「微罪不记点」10项目 自费讲习1年可抵扣4点
行政院会今(7)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200元以下罚锾的微罪不记点、不能检举,及迳行举发(科技执法、民众检举)也不记点。(黄婉婷摄)
此次修正罚锾在1200元以下违规视为「微罪」,不予民众检举,项目共10项。(交通部提供)
行政院会今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200元以下罚锾的微罪不记点、不能检举,及迳行举发(科技执法、民众检举)也不记点;民众未来自费参加讲习,最多可抵扣违规点数4点。交通部强调,修法后不会降低执法强度,驾驶人若违反规定仍要罚款,并依情节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吊扣或吊销驾驶执照等处罚。
交通部指出,去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新制上路,对道路交通安全确有改闪,全年死亡人数已较2022年下降,却因同时放宽民众检举项目和增加记点项目,导致案件量暴增,1年内累计达12点即吊扣驾驶执照,各界反映严重影响职业驾驶人工作权,并造成警察机关执法量能庞大负担。
交通部认为,鉴于民众检举制度已悖离当初弥补警力不足立法目的,记点制度也因道路实际环境配套措施尚未完备衍生实务问题,有检讨修正必要。
此次修正罚锾在1200元以下违规视为「微罪」,不予民众检举,项目共10项,包括机车驾驶人或附载座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骑机车手持行动电话通话;汽机车驾驶人手持香烟、吸食、点燃香烟致有影响他人行车安全;倒车未显示灯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车倒车无人在后指引。
在桥梁、隧道、圆环、障碍物对面、人行道(包含骑楼)、行人穿越道、快车道临时停车。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车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车出入口五公尺内临时停车;不依顺行方向或并排临时停车。
在桥梁、隧道、圆环、障碍物对面、人行道(包含骑楼)、行人穿越道、快车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车招呼站十公尺内或消防车出入口五公尺内停车。在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娱乐、展览、竞技、市场、或其他公共场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车;于身心障碍专用停车位违规停车。
另外,当场举发案件始予记点,迳行举发(包含科技执法及民众检举案件)不予记点;自费参加讲习扣抵违规点数2点,由1年1次为限提高至1年2次(4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