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央社宅分級收費草案?桃市府火速澄清:內政部新聞稿與事實不符
桃园市政府订定社会住宅租金与内政部版本不同。图为芦竹区的社宅。记者郑国梁/摄影
桃园市政府新闻处今天晚上表示,内政部新闻稿「社宅分级收费原则草案经过多次与地方政府会商修正,台北市与桃园市政府表示可支持认同并不反对」,与事实不符。
市府强调,支持社宅无论政策户或非政策户都要按收入订定分级租金,去年下半年和中央讨论这项政策时,多次于内政部会议中表达租金按收入分级的意见,因为若中央要用政策户、非政策户身分别作为社宅租金分级依据,将大增非政策户里的青年,及未具中低收入身分的经济弱势户租金负担压力,使他们无法以较低租金承租社会住宅,反而让有些收入高的政策户可以付较低的租金租社宅,因此建议按收入分级。
中央和地方政策还没形成共识时,内政部新闻稿却说桃市府支持,与市府在多次会议的陈述不符,包括台北市的建议和内政部不一样,中央与地方应该持续沟通,待有共识后再宣布,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立委牛煦庭表示,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担任桃园市长时就主张采用按收入订分级租金制,张善政上任后也认同,指示市府相关单位继续与内政部沟通,内政部今天回应民团发布的政策方向,与郑文灿过去的想法背道而驰,显然尚未与地方达成共识就贸然宣布,不知行政院方是否知情?
牛煦庭说,社宅补助资源由内政部掌控,地方政府如果不同调,补助是否会减少也令人关注,不乐见内政部以此威迫市政府就范,也令人难以接受,呼吁行政院收回成命,落实好政策。
桃园市政府说明,依据社会住宅相关法规,社宅户数的40%要租给中低收入、身心障碍、原住民族等弱势,也就是「政策户」,内政部用身分作为社宅租金分级的依据,非政策户租金一律8折,如果是政策户,就按照不同的身分和收入等综合条件决定租金优惠等级。
桃园市政府在2019年第一个社宅「中路二号」启用时,就用身分别分级订租金,后来发现有些享有低租金的政策户,收入却高于一般承租户里的经济弱势家庭,这样的分级方法没办法落实政府照顾弱势的美意,因此在隔年第二个社会住宅「八德一号」启用时,无论政策户或一般户都按收入分级决定租金。
不过政策户会依据身分别等条件评分,分数越高也就是越弱势者,在租金方面享有更优惠的租金,一般户也可以从收入分级中看出经济弱势的程度,这样比较能够彰显社会住宅政策照顾弱势的美意。
市府指出,八德一号社宅启用时,就向当时的市长郑文灿报告要改采收入分级订定租金,郑文灿了解后也支持这样的分级方法,如今内政部要用身分别来分级,台北、新北也有不同的意见,内政部却要求下次社宅承租户换约的时候,就要采用身分别分级的做法,市府希望能和中央再沟通,毕竟大家都希望能真正照顾弱势,双方要能从收入和身分别的分级的做法,或者再找出其他方法,综合起来订定最有效的社宅租金分级机制,满足真正需要社宅的弱势族群与防范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