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附醫女廁有偷拍狼 法官查出男子「非首犯」判3月
台中市邱姓男子在去年间在中国附医的女厕内,以手机偷拍一名女子被发现,院方人员通报警方到场后,依法送办,法官审理时发现,邱在前年间就曾以手机在银行前拍摄女子裙底风光,此案又犯下类似犯行,依法妨害秘密罪,判刑3月,可易科。
判决指出,邱姓男子在去年间前往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时,前往一楼女厕持iphone手机,偷拍一名女子上厕所,因女子注意到邱男利用厕所的空隙摆放手机偷拍,因此赶紧通知院方人员协助报警,警方当场将邱查获,经数位采证后,在手机内发现偷拍相片。
邱被依妨害秘密罪送办,台中地院法官审理时发现,邱已非首犯,前年3月间曾在台中银行总行的骑楼,见周姓女子讲电话时,以手机偷拍裙底风光,因当时有其他民众发现报警,邱当时也被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40天。
此案审理时,邱男承认犯行,法官此次依法判邱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仍可上诉。
台中市邱姓男子在去年间在中国附医的女厕偷拍女子,法官发现他非首犯,判刑3月。示意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