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将引开小兵上同袍妻 人妻向闺密抱怨:他时间比较急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陆军10军团赵姓中将军校石姓同学指控与其杨姓前妻通奸民事部分高等法院杨女手帕交的证词认定赵、杨2人逾越一般社交异性往来情节,判2人须连带赔偿石男5万元定谳。

判决指出,石男、杨女于民国99年11月间经法院判决离婚,102年12月至103年2月间,杨女的好友潘女向石男透露,杨女离婚前与2名男子外遇,其中一人就是赵男,石因此提告妨害家庭,但因证据不足,北检不起诉。

根据潘女证称杨女曾与赵男去花莲两次,「赵先生小兵引开,她就跟赵先生去旅馆,然后赵先生送她东西,她有说去花莲机票钱是赵先生付的」、「杨说赵床上时间比较急,所以赵会口交方式弥补她」、「赵先生会送她东西,就是送首饰茶叶、还有一些特产,她说首饰的部分,她认为很便宜,茶叶部分,因为赵先生是个官,杨认为茶叶是人家送赵先生、赵先生转送给她的礼。」

另外,潘女也透露她「掩护」杨女和另一男子偷情,杨女曾对她说,该男子「泡汤前还有泡汤后都会要求有性行为,她觉得很累」。

高院法官认为,杨女与2名男子的互动有逾越通常一般男女社交互动之范畴与正常社交界线,违背基于配偶权义务互相协力保持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之伦常,足以干扰婚姻本质,破坏配偶对于婚姻和谐圆满之期待,且情节重大,因此判决杨女与赵男须连带赔偿石男5万元、杨女与另一名男子也须连带赔偿石男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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