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主任被控硬上人妻喊冤:开2年房间「看影片」...她留美较开放

新北一名工程师人夫主张妻子任教新北汐止区某国小英语老师,却与总务主任婚外情,愤怒提150万求偿。(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北市一名工程师人夫,指控妻子小玲同校的国小总务主任阿强,胁迫小玲房间、强逼发生关系,工程师向阿强求偿150万。阿强否认,称小玲是英文老师留学美国观念新颖,两人互动才较未保持距离,且上摩铁只是「看影片」,被求偿反像是遭仙人跳。士林地院审理认定,开房间并未违反小玲意愿,判阿强只须赔15万元。

人夫提告表示,和妻子小玲2014年结婚,但2018到2019年间,小玲却和阿强(化名利用周三或周五下午,前往汐止、基隆汽车旅馆开房间。人夫强调,小玲是被强迫才会前往摩铁,虽校方性平调查认为她主张遭阿强性骚扰、猥亵都不成立,但小玲「不服提出申复」,此举可见,小玲是被迫才去摩铁。

阿强挨告后则强调,绝无违反小玲意愿发生性行为,小玲是美国留学回来,观念比较开放,会去摩铁只是「看影片」,遭求偿150万,感觉像被仙人跳。

法官则根据性平会调查报告,得知阿强于性平会上称小玲上课会紧张身体不适,他会帮忙购买药物营养品,2人才变得互动频繁,他也会在放学后载小玲回家、一周至少3次2人中午会外出用餐或买咖啡,有时候会在路边车上边吃边聊,他会有抚摸、亲吻等身体接触,因会亲吻,小玲还抱怨车窗玻璃太透明,他去年因而更换黑一点的隔热纸。

法官认定,小玲2018年2019年多次和阿强发生亲密爱抚行为应属自愿,否则怎么可能屡屡赴约,小玲还赠送阿强衣服和私密艺术照,认为这和一般性侵害或性骚扰被害人反应大相迳庭

法官认为,阿强明知小玲已婚,却逾越同事关系交往,让阿明大受打击,审酌双方身分职业,判应赔偿15万元为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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