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隨機砍人提被霸凌、精神疾患抗辯 法院不信…斥無可憫恕判10年
屏东洪姓男子自称在校被霸凌,刻意选在郑捷案10周年当天跑到台中捷运随机砍人,酿长发哥许姓男子、吕姓少年被砍伤,洪还自称想借此「自我毁灭」;法院以洪男虽提精神抗辩,但不适用减刑也显无可悯恕,今依2个杀人未遂、1个恐吓公众罪判他10年,可上诉。
台中地检起诉指出,洪男(20岁)护专肄业自称对家庭、求学不满,想藉殺人「让全国民众看到自己」,刻意选在北捷郑捷随机杀人10周年当天,今年5月21日持刀在台中捷运随机砍人。
台中地院行政庭长黄玉琪表示,合议庭依恐吓危害公众安全罪判洪男1年6月,洪砍吕姓少年部分依杀人未遂罪判7年10月,砍长发哥许瑞显部分依杀人未遂罪判6年8月,3罪应执行10年,犯罪工具水果刀、菜刀没收。
黄玉琪指出,洪男就客观犯罪事实均坦承,但争执自己仅有伤害故意,但无杀人或恐吓公众犯意,但合议庭审酌洪男持金属刀械长达20公分,攻击被害人胸腔、头面部等致命部位,且洪的犯罪动机是要达到「自我毁灭效果」。
黄也说,洪男行凶具有计划性,事前买好凶刀、戴手套,刻意由车厢末节进入避免遭后方攻击等等,综合判断他有杀人直接故意,事证明确。
黄玉琪提到,黄男2次杀人都是未遂,依法均减刑一半;另洪男虽然有精神疾患,但送精神鉴定结果,认为他行为时并无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致其行为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的能力,有欠缺或显著降低,不符合刑法第19条规定,不予减刑。
合议庭也认为,洪在大众交通工具犯案,对不特定人随机砍杀,造成社会恐慌、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合议庭认为他恶性重大,显无可悯恕,也不适用刑法第59条减刑。
合议庭也审酌,洪男因精神疾患多次轻生未果,又因师长指责而心生愤怒,借由在公众场所杀害不特定人酿心生畏惧,以达到自我毁灭目的,且在密闭捷运上犯案持刀随机挥砍乘客,手段凶残,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黄玉琪说,合议庭也考量洪男无前科、开庭时多次表达懊悔,已和长发哥许男调解成立,斟酌一切情状后予以量刑。、
台中地院行政庭长黄玉琪今说明合议庭判洪男10年理由。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