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浅谈调降保险业国外投资上限─兼论健全本土市场之必要
持续放宽国内可投资标种类及相关规范,吸引保险公司资金回台,是更为重要的议题。图/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委员近期提案讨论调降保险业国外投资总额,希望由原先最高不得超过保险业资金的45%,降为最高不得超过25%。
为何寿险公司的国外投资比重较高,最主要的问题来自于国内固定收益市场投资标的较少,且公司债市场规模较小,基于利率风险管理与资本监理的观点。销售长年期保单因而拥有大量长期负债的寿险公司,需要对应负债进行资产负债存续期间匹配,购买殖利率较高且信用评等较佳的债券投资标的是资产负债管理的重点。海外固定收益投资比重偏高是公司为管理风险和保障保户下,不得不做出的决定。
■贸然要求寿险业调整资产配置,恐造成重大冲击
如果国内资本市场无法提供长年期的适当投资标的,修法后保险公司将在资产配置与对应资本监理规定上将面临重大挑战,特别是在未来接轨全球保险资本标准(Insurance Capital Standard,ICS)后,台湾的寿险公司将需满足更严谨的监理标准,资产负债管理对于公司资本影响将更加重要,此时针对资产配置的规定进行调整将对保险公司造成重大冲击。
然而,修法调整投资上限提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吸引保险业的资金返回国内投资公共基础建设与相关重点产业,提高国内民众薪资。为达成这个目的,主管机关也可以优先考虑以下项目:
首先,增加寿险公司国内投资标的选择性,放宽国内投资资本规范。例如,降低长期股权投资所需的资本计提,制定符合台湾投资环境的ICS规范。如此一来保险公司就能在保障股东以及保户的前提下,投入更多于国内投资。不过近年主管机关已经有引导寿险公司投资五加二新创重点产业及六大核心战略产业,相对降低海外投资上限规范,持续放宽相关投资规范与国内可投资标的种类吸引保险公司资金回台是更为重要的议题。
■增加国内投资标的选项,放宽相关规范,才是当务之急
其次,可以考量优先增加退休基金在台湾公共基础建设投资的比重。相较于受到高度资本监理的保险公司,长期投资的退休基金更适合作为这些产业的早期投资人,这也是国外退休基金大多投资一定比重于另类投资金融商品的主要原因。在引导寿险业投资新创重点永续产业前,真正长期投资、无解约风险且在台湾不受资本监理规范的退休基金,更适合作为国内公共基础建设与新兴产业的早期投资人。举例来说,丹麦政府军公教退休基金(Pension Danmark) 也有做为早期投资人投资于台湾风电产业。而寿险公司可以在这些新兴产业公司有稳定现金流量后,作为长期投资人接手退休基金投资这些产业,健全市场,同时逐年调降海外投资比重,达到双赢的局面。
因此,若要在保障寿险公司的保户与股东的前提下提高国内投资比重,相关投资规范的修正及搭配退休基金的前期投资以健全国内市场,相较于立法调降海外投资比重更为关键,搭配金融机构与政府的努力,在不损害寿险公司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前提下,相信未来的投资成效也能有助于实践公司社会责任与台湾社会的经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