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欧盟于保险产业中 ESG整合政策之启示

近期国际投资日益重视企业永续经营社会责任理念,从而在作成投资决策前多将投资对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冲击纳入考量,甚至喊出「No ESG, No money」(没有ESG,就拿不到钱)口号。而金管会也积极于「公司治理3.0─永续发展蓝图」及「绿色金融行动方案2.0(永续金融)」等重大政策中,融入ESG考量而制定相关金融政策。

关此,欧盟有关保险产业ESG整合措施,相当值得台湾借镜。首先,欧盟委员会宣示三项基本政策目标:1、将现金流导入永续投资;2、强化对因ESG因素产生的金融风险评估与管理;3、促进财务与经济活动的透明度,及以长期基础(a long-term approach)加以审查

为此,欧洲保险与职业养老管理局(EIOPA)透过下列不同管道达成前述政策目标:一、包含保险公司与职业养老基金机构投资人于购买证券时,须考量发行人符合永续金融要求之程度。此处,信用评等机构的评等可介入发挥作用。二、在计算保险人负债时将ESG风险纳入考量,而ESG风险可借由不同情境与模拟状况来计算,也是可行方式

三、如何整合永续性因素也会影响投资决策过程,尤其是保险人与养老基金风险管理之考量。特别是产险保险人与再保险人,EIOPA观察到新巴赛尔资本协定第二支柱(Basel II),较侧重于公司资产边际清偿能力监理,而ESG的引进将唤醒保险公司对负债部分重新检视。Basel II的风险管理架构也将重新聚焦气候风险(climate risk)对资产的可能性冲击,尤其是巨灾风险(catastrophe risks)所可能招致冲击。

同时,欧盟也注意到永续金融可能带来得相关风险。一,为了创造永续产品假象,某些不肖企业可能设计、发展出虚假绿色商品(fake green products),以骗取机构投资人资金,应予防范。二,在迈向永续金融的转型期,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报酬率将有显著减少的风险。监理、税赋机关在此也可以借由相关优惠措施,予以政策性协助。三,永续金融也可能意外地导致有利于大型保险业的不公平现象理由是,大企业相形下有较多资源可以处理资讯揭露、新监理法规与更改较为符合环保法规之绿色通路等所衍生之问题。

从近期金融监理措施上来看,许多政策诸如:提升ESG资讯揭露质量及透明度、建立永续分类标准、推动建置整合资料库等,均与前述欧盟措施相去无几。惟有关前述欧盟所提及永续金融之风险,笔者也期盼金管会能及早拟具因应方案,以展现金管会积极推动永续金融的努力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