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当ESG风潮吹向资产证券化
近年来为满足企业及投资人落实永续目标之金融需求,以因应能源转型为例,本国银行对绿电及再生能源产业放款余额已逾新台币2.5兆。此外于资本市场,国内各家金融机构也积极推出永续金融商品,目前大致可分为两类型:永续发展债券及ESG主题基金,前者已累计147档、总额达4,263亿,后者共发行42档、规模约3,359亿。
显示在ESG议题热烧下,跟永续转型有关的金融商品,已深受台湾投资人青睐。
相较于ESG债券及基金正夯,国内资本市场却鲜少透过资产证券化之永续受益证券,可见此类商品尚有开发空间。事实上,让能够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以小额、单位化的证券形式向投资大众销售,促使筹资管道更臻多元,并提升金融资本分配效率。再者,金融机构亦可借此先行回收资金,无须等候债权资产清偿期届至,从而分散资产风险。
既然资产证券化拥有诸多好处,为何在永续金融商品热度不断上升之际,我国却迟迟未见以ESG为投资标的之受益证券?国内并非没有相关构想,早于太阳光电案场筹措资金之初,就曾有建议可效法美国经验,把购电合约的应收帐款债权重新打包为资产抵押证券(ABS),公开或洽特定人分级出售。甚至有离岸风电得利用资产证券化,让银行释出部分债权,借以缓解风场资金瓶颈之提议。
诚然,无论是应收帐款或贷款债权,皆属现行「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所涵盖之证券化标的,惟必须以信托方式移转给受托机构或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SPV),再由受托机构或SPV发行受益凭证。而在此信托模式底下,再生能源电厂若要资产证券化,首先就面临信托资产究竟是电厂本身,抑或为台电公司应收帐款的问题。
对此,刻正推动之投信投顾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拟开放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采取信托及基金双轨并行制。如顺利通过修法,经中央目的事业机关所核准之绿电设备,若能成为REITs之投资标的,应有助于绿电资产证券化之解套。
实际上,综观亚洲REITs规模前两大市场-日本与新加坡,不乏REITs串联ESG的实际案例,而且除了再生能源电厂之外,甚或绿色商办亦为潜在投资对象。将REITs连结低碳绿建筑,不但能扩展投资视野、增加投资机会,还可引导市场资金驱动建物减碳,为净零目标做出具体贡献。
然而,是否有一定数量之标的资产,以降低预期损失比率,构成所谓的证券化资产池,且能够在未来的一定期间内产生稳定的现金流量,依旧是发行ESG收益证券需具备的关键前提。若按照此标准检视国内绿电设备,太阳光电因较早推动、技术成熟,是以案件数及装置容量较多,应当可优先研议资产证券化之可行性。至于离岸风电,囿于已迈入商转的风场仍相对有限,短时间内也不易达到一定数量,对于解决现阶段筹资问题恐缓不济急。或许待遴选风场陆续完工并联后,观察、验证售电收入之量化规律,再借此具体评估如何把离岸风场纳入资产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