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静止户 下月起银行须先告知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促进银行业与客户间的良好信赖关系,方便消费者帐户使用管理金管会8日宣布,9月起,银行在将帐户转入静止户前,必须先通知存款人,且转入静止户后,银行不得再收取帐户管理费

金管会指出,所有设有静止户的银行业,应善尽管理人责任,以加强保障存款人权益,自9月起, 设有静止户的银行业,在转入静止户前,必须先通知存款人, 且存款转入静止户者,银行业者不得再收取帐户管理费。

此外,银行应切实依金管会规定,应于契约以加大、加粗或特殊明显字体载明转入静止户的金额条件外,有关转入静止户前的通知及方式、转入静止户后的易限制、 重新启用与结清程序等相关权利义务,应于存款开户契约中明定,以维双方权益。

至于相关新开户存款契约的调整,金管会表示,银行业者并应于今年底前尽速完成。

金管会表示,为鼓励并协助已转列静止户的存款人或继承人对该帐户管理,已请银行公会尽速研议静止户简便结清及重新启用手续,并检讨修正有关静止户恢复往来的作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