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专法汇回每月申请约百亿元 台商资金回台最大笔78亿元 8月中旬可望达标
▲财政部认为,资金汇回专法实施至今,台商回台的速度稳定且多投入实质投资。(图/pixabay)
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李怡慧今(5)日表示,资金专法自去年8月15日到4月底,已经申请汇回的件数已经达366件,申请汇回的金额已经达875亿元,而营利事业汇回最大笔78亿元。财政部次长吴自心表示,目前台商申请回台的资金已经稳定,每月申请金额大约有100亿元,期望今年8月15日前可以达到低推估1300亿元。
吴自心、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李怡慧参加行政院所举办「看好台湾 回流资金持续加码」记者会。
李怡慧表示,《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也是俗称资金专法自去年8月15日上路、实施,预计实施两年,包含个人与企业在海外的资金可以配合专法汇入外汇投资专户,就可以享受第1年8%与第二年10%的优惠税率,其中有5%可以自由运用、25%投资金融商品,若是向经济部申请实质投资,国税局还可以退回一半的税额,税率可以降为4%与5%。
根据财政部统计,自去年8月15日到4月30日止,已经受理366件、申请金额已经达到875亿元,汇回的件数已经达到293件、汇回金额已经达到764亿元,营利事业占金额还是大宗,专法带动352亿元已经投资到实质的产业之中,创造6000个就业机会。
根据财政部统计,营利事业汇回的前3大,最大笔为汇回金额达78亿元,其次是75亿元,第三高则是46亿元;个人的部分财力也是相当雄厚,最大笔汇回金额达8亿元、其次是7亿元,6亿元则是居第三。
财政部次长吴自心表示,资金汇回专法开始上路确实有一些观望,但是到目前为止,资金汇回申请都相当稳定,财政部也特别观察新冠肺炎(COVID-19)爆发期间,厂商每月申请汇回的金额仍高达100亿元,且多以要实质投资为主,而非存在外汇投资专户内,显见专法仍是发挥作用。吴自心表示,是否可以在8月中旬可否达到1300亿元,期望大家共同努力,尽量达到财政部所预估的低推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