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观望!海外资金汇回专法上路满月成绩单 11台商申请总额仅17亿多
▲外界视为资金活水回台法案,海外资金回台专法上路满月,目前申请共计6案,申请汇回金额约10多亿元。(图/pixabay、示意图)
随着中美贸易战延烧、全球反避税风潮,在外多年的台商多有了将资金移回台湾的需求。《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海外资金汇回专法)自8月15日上路至今已经满月,据财政部统计,已经有11案台商向国税局提出申请,申请汇回总额共计17多亿元。
根据海外资金汇回专法的规定,台商海外资金汇回第一年的优惠税率是8%、第二年则是10%;如果在期限内完成实质投资,可以申请50%税款退回,也就是最低税率4%~5%。不过,台商依据专法汇回的资金,必须在专户中5年,至第6年开始才能分年提领1/3。且汇回资金只有25%可以投资金融商品、5%自由运用,但禁止投入房地产。
该专法自8月15日上路,可以开始向国税局申请,根据统计,目前已经有11台商向国税局申请回台,其中3台商已经获得核准,将陆续将资金汇回台湾;另外8案则还在申请的程序当中。另申请回台的台商以企业为主,6案是以企业名义将资金调整回台、5案则是个人的名义,其中不乏上市柜公司将海外资金调整回台。
就各区国税局贡献来看,台北国税局有1案、北区国税局则有5案、中区国税局4案、高雄国税局则有1案,共计约17亿元左右。据财政部估计,专法上路之后每年诱发汇回的资金低推估为1333亿元、中推估为4727亿元、高推估8907亿元,目前上路刚满月,所达成的成绩为低推估的1%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