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专法剩5个月 单月申请仅22亿
财政部近日公布最新境外资金专法统计,两年期专法迈入第19个月、施行期间仅剩五个月,惟最新单月申请案件数仅23件、申请汇回金额为22亿元,相较首年规模大幅缩水。实质投资方面,经济部统计,多为台商企业回流扩厂、投资设备与技术,投入产业以电子资讯业258亿元最多。
境外资金专法自2019年8月15日上路,累计至2021年3月14日,已有1,128件申请案,申请汇回金额为2,372亿元,其中有1,068案、约2,303亿元资金实际汇回台湾,按汇回金额而言,有四成为个人、六成为企业,显见台商企业为资金回流主要动能。
2020年8月15日资金专法迈入第二年,申请汇回案件数仅新增106案、金额约206亿元,境外资金专法第二年平均每月申请金额为29.4亿元,相较首年平均每月180.5亿元规模约减少八成,显见专法第二年初期较少台商申请适用。
由于台商首年适用8%税率、第二年适用10%税率,若申请实质投资,可再核退半数税款,税率可降为4%、5%。财政部官员认为,在首年回台资金中,约四成以上都是最后两个月回台、赶搭末班车,第二年可能也会有类似情况。
工业局表示,目前资金专法汇回案件中,有302件申请实质投资、金额达795.2亿元,其中13亿元为间接投资、782.2亿元为直接投资。官员认为,目前大概有1/3汇回资金转做实质投资,符合原先预期。
经济部统计,实质投资多为台商企业回流扩厂、投资设备与技术,以电子资讯业占32.4%、258亿元最多,金属机电业173.4亿元居次(21.8%),民生化工业161.7亿元居第三(20.4%),其他业别合计约189.1亿元(约23.8%),间接投资为13亿元,则占1.6%。
规模方面,1亿元以下共有165案居冠、1亿~10亿元有121案居次,逾10亿元案件则有16案。以地区分布状况而言,北部投资案约为四成、中部地区为三成,南部为两成,东部与跨区域合计约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