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专法迈入第19个月 单月仅22亿元

资金专法迈入第19个月,仅剩最后5个月时间财政部统计,自2021年2月15日至3月14日止,资金专法最新单月申请案件数仅23件、申请汇回金额为22亿元。

我国资金专法自2019年8月15日上路至今,已有1,128件申请案,申请汇回金额为2,372亿元,其中有1,068案、约2,303亿元资金实际汇回台湾。按汇回金额而言,有四成为个人、六成为企业,显见台商企业为资金回流主要动能

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课税条例」(资金专法)为2019年8月15日上路、为期两年。台商首年适用8%税率、第二年适用10%税率,若申请实质投资,可再核退半数税款,税率可降为4%、5%。

目前汇回资金有1/3金额申请投入实质投资,规模累计约795.2亿元。经济部统计,实质投资多为台商企业回流扩厂、投资设备技术,以电子资讯业占32.4%、258亿元最多,金属机电业173.4亿元居次(21.8%),民生化工业161.7亿元居第三(20.4%),其他业别合计约189.1亿元(约23.8%),间接投资为13亿元,则占1.6%。

在规模方面,1亿元以下共有165案居冠、1亿~10亿元有121案居次,逾10亿元案件则有16案。

地区的分布状况而言,北部投资案约为四成、中部地区为三成,南部为两成,东部与跨区域合计约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