鲑鱼要返乡 台商资金回台租税特赦?财政部审慎研议

财政部。(图/记者陈韦帆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明(29)日将至教育委员会进行专案报告,报告有关如何协助台商返乡投资,报告内容显示,近期台商建议就境外回国资金提供特别租税措施。财政部陆续搜集国际间已实施「自愿性税务遵从(VTC)」国家的相关资料,未来将与相关部会从洗钱与资恐防制、资金有效管理、租税公平经济稳定与发展面向,在合于国际租税规范前提下,就汇回所涉课税事宜审慎研议

财政部指出,近期已经从课税方面进行许多优化推动,包含个人股东股利所得总税负最高由49.68%降为42.4%,有助吸引投资及提高投资台湾意愿;调降个人综合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0%,并大幅调高4项扣除额,包含标准扣除额、薪资特别扣除额、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以及幼儿学前教育特别扣除额,有利企业留揽优秀人才;未分配盈余加征税率由10%调降为5%,营利事业税后盈余保留不分配,部分总税负由25.3%降为24%,协助企业累积创新升级动能

资金面:为吸引投资资金,分别于产业创新条例、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及电影法等提供营利事业股东投资抵减、研究发展支出投资抵减、设备投资抵减及5年免税等租税优惠

修正产业创新条例部分条文,新增「有限合伙组织创业投资事业透视个体概念课税」、「个人天使投资人投资新创事业投资金额减除」等租税优惠,引导投资者将资金投入新创事业,加速经济发展。

留才面:为协助我国企业留才揽才,推动相关租税措施包含「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提供符合一定条件的国际人才来台工作薪资所得及计算基本所得相关租税优惠,吸引人才来(留)台;增订「员工持有奖酬股票2年以上,且继续服务于该公司 2 年以上」,得于转让时按「取得时市价」或「实际转让价格」两者孰低课税。

为使薪资所得计算规定兼顾简化及合理,刻依司法院释字第 745 号解释意旨研拟定额减除外,增订得选择特定费用减除规定(俗称林若亚条款),预定于近期提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

技术面:财政部为鼓励研发创新及智慧财产权流通运用,产业创新条例及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等提供技术作价取得股票得选择缓课所得税的优惠。

财政部表示,台湾已营造「投资台湾优先」、「有利留才揽才」的租税环境,并分别从「资金面」、「人才面」及「技术面」提供适宜租税措施,有助于协助台商回台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