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夜市卡关3个月、7日将抗议 中市府:未解决噪音、交通问题

台中北屯区「总站夜市」去年10月11日被市府命其停业,总站夜市摊商自救会抱怨营业卡关3个月,7日将来市府举白布条抗议。(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位在台中市北屯区,占地2000多坪的「总站夜市」,去年双十连假风光开幕,但因噪音交通问题,遭经发局当场处6万元罚锾,并命其立即停业,后续如继续营业,则将按次处罚,业者依《台中市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卡关3个月,摊商无法做生意,7日上午10时将到市府举白布条抗议,对此,经发局表示,该案已经4次书面修正,但业者提送的计划书内容,仍然补正不全,无法解决地方反映的噪音、光害、交通等问题,依规驳回设置申请。

总站夜市摊商自救会明天上午将到市府高举白布条抗议,抱怨营业延宕3个月,这处位于北屯区捷运机厂旁的「总站夜市」,共有300个摊位,还提供五星级厕所,但去年10月抢先开幕,吸引大批人潮,不只交通大乱还造成跳电。

但业者当时向市府表示,早在2020年4月已承租土地规画设置营业,但因疫情影响延宕申请,有经营成本压力,所以先行营业。

对摊商要来市府抗议,经发局表示,总站夜市去年8月7日依台中市政府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条例申请营业许可,然而业者却在10月9日至11日尚未取得许可即违法营运,经发局现场稽查处罚锾6万元并勒令停业,后续也多次接获人民陈情该夜市造成交通堵塞车辆违停、噪音、油烟垃圾等问题。

经发局强调,总站夜市已经4次书面修正,但依据业者最新提送的计划书内容,仍然补正不全,无法解决地方反映的噪音、光害、交通等问题,如营业势必影响周边环境及交通。

「依规驳回设置申请!」经发局说,业者如不服经发局所作处分,可于接获行政处分送达次日起30日内,依《诉愿法》第58条第1项规定提起行政救济

经发局向业者说出重话,业者未取得营业许可前,不得先行招商营业,若夜市违反相关规定,市府将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