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觀光發展!遊艇禁A點上B點下 航港局擬修法放寬
目前法令规定私人游艇禁止A点上B点下,阻碍观光发展,航港局表示将修法拟放宽。图/台湾港务公司提供
台湾四面环海,对外贸易以海运为主,民进党立委林俊宪指出,目前私人游艇有近1500艘,但相关法令却很落伍,禁止A点上B点下,也禁止旅客购物,法规绑得很死,阻碍观光发展,建议修订船舶法。航港局表示,船舶法修法草案已送交通部;交通部次长林国显说,将尽速完成修法。
立法院交委会邀请交通部就「智慧航安、智慧港湾(港口)相关计划办理情形」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立委林俊宪指出,根据统计,2020年自用游艇有999艘、非自用143艘;2021年自用游艇1036艘、非自用172艘;2022年自用游艇1116艘、非自用220艘;2023年自用游艇1166艘、非自用278艘。
林俊宪表示,依照目前船舶法规定,非自用游艇限制采用包船方式经营,要求只能A点去A点回,从台南出发,不能在高雄下船,必须要回到台南,且禁载货物,连载旅客到另一定点出游,也不准旅客将订的物品带上船。
航港局长叶协隆说,非自用游艇的确是海洋经济发展重点,相关规定不明确,造成业者营运困扰,目前已研拟船舶法修法草案,促进多元弹性的经营型态,排除不必要的限制;林国显说,交通部会尽快完成草案修法。
叶协隆会后接受联访表示,目前船舶法对于非自用游艇思维较偏向俱乐部型态,营运范围较限缩,透过修法可打破规定,更有弹性停靠,因此纳入此次修正草案,已在6月4日送到交通部审议,后续将尽速与交通部完成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