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業納管 初步達共識
租赁公司纳管《金融保费者保护法》倒数计时,租赁公会昨(7)日邀集首波纳管的三大租赁业者讨论针对纳管与金保法应针对产业特性调整的意见,初步达成共识,一是金保法裁罚金额与评议中心费用过高宜调降,其次是针对BNPL先买后付业务若客户为学生等无收入者,必须要有保人例如家长等方可承作,以避免日后争议或纠纷。
根据金管会规划,第一阶段纳管对象是三大上市融资租赁公司,也就是中租控股(5871 )、裕融、和润,而第二阶段就是金融机构转投资的14家租赁公司,因此昨天的会议,其他相关租赁业者也与会。租赁公会初步汇整会员租赁公司意见后,将陈报金管会,提供修改条文参考。
租赁业者指出,在立委抨击与要求下,租赁公司纳管金融消保法已经势在必行,租赁业者也有自我调整有争议或欠妥当的行销行为,因此2024年4月上路针对中古车贷与BNPL两大业务的自律公约,回应社会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