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处有鬼」 男竟持超长武士刀砍杀房东

租屋有鬼」 男竟持超长武士刀砍杀房东(示意图/达志影像)

怀疑房子闹鬼,竟攻击房东,一名住在桃园的32岁陈姓男子,认为租屋处「不干净」,且每天照镜子感觉气色越来越差,因此约洪姓房东出来,想要讨论房子的事情,想不到碰面后陈男直接开车冲撞房东夫妻,再拿武士刀追砍,被逮捕后还狡辩用武士刀就像「老师处罚学生一样」。

陈男向洪姓房东承租房子,没多久发现墙壁发霉、每天照镜子感觉气色不佳,且邻居告诉他「房子有鬼」,因此陈男认为房子被动手脚。去年12月23日,约房东想要谈退租,当天下午洪姓房东与和叶姓妻子依约现身,突然被陈男驾驶的小客车高速冲撞,接着用武士刀朝房东头部、还有胸腹地方砍杀,幸好有安全帽阻挡。

但陈男怒气未消,继续用持武士刀朝房东腰部挥砍,洪姓房东快速抓住刀柄,并大声呼救,附近的施工人员听到吵闹声,合力制伏陈男并报警警方抵达现场,查扣1把武士刀、1把折叠短刀检方杀人未遂、公共场所非法携带刀械罪等罪嫌起诉陈男。

陈男在法庭否认有杀人犯意,宣称是因为租屋问题起争执,只是想吓唬房东,开车冲撞是因为情绪有点失控油门踩比较大力;且房东是职业军人,可能会防身术,才会持武士刀想要吓他,强调自己的挥砍是「重重提起、轻轻放下」,就像老师处罚学生,认为仅构成伤害罪

法院审理时认为,武士刀刃长43公分、刀柄长19.5公分,属「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列管刀械,此外,武士刀相当锋利,陈男拿来朝人挥砍,致使被害人大量失血机率高,且洪男即时用手阻止武士刀之挥砍,才没伤及要害,如果只是教训吓唬,不须下此重手;加上开车冲撞已有警告效果,可见陈男杀人犯意明确。

且陈男精神鉴定报告书显示,他并未受精神疾病影响导,导致行为辨识能力下降,因此法官认为陈男犯罪情节严重,但考量双方和解,最后依公共场所非法携带刀械罪、杀人未遂罪,各判8月、5年6月,合并执行6年有期徒刑。